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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“中國人壽江門分公司江門醫(yī)養(yǎng)結合補充保險服務人員勞務派遣項目”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24-1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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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“中國人壽江門分公司江門醫(yī)養(yǎng)結合補充保險服務人員勞務派遣項目”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
致各潛在投標人:
現(xiàn)對“中國人壽江門分公司江門醫(yī)養(yǎng)結合補充保險服務人員勞務派遣項目”的招標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如下:
一、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點原文
10 |
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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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為:
10 |
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|
招標代理服務費: 中標人須向招標代理機構按如下標準和規(guī)定繳納招標代理服務服務費: 1、向中標人收取服務費,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為人民幣玖仟元整(小寫:9000.00元)。 2、招標代理服務費貨幣應與中標簽訂合同的貨幣相同。 3、招標代理服務費的繳納方式:可用支票、匯票、電匯等付款方式。銀行轉賬請匯入以下賬號: 開戶銀行: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門高新技術小微支行 賬 ???戶: 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邑分公司 賬 ???號:633875592 4、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前按規(guī)定的標準一次性向招標代理機構繳清招標代理服務費。 ? |
其他內容不變。
招標人: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分公司
招標代理機構: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8日